在這之前,公寓是房地產市場的一個“怪胎”,一方面在市場上大量存在,一方面卻沒有相關的規范支撐。
設計師、開發商、管理部門全部無所適從,造成了極大混亂,很多地區甚至不允許出現“公寓”的字樣,很多項目只能標注為“宿舍”或“辦公”。
2020年11月9日,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發布了《公寓建筑設計標準》,編號T/CECS768-2020,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1、明確設計依據,保證了設計質量和基本功能,為長期運營使用提供了有利保障;
2、有利于產業居住的融合發展,避免出現“鬼城”“睡城”等大城市病;
3、大大促進城市更新發展,過度開發的商業、辦公、酒店可以有序轉化為新型公寓。
1、公寓建筑:防火設計按公共建筑、日照采光按旅館建筑、節能設計按公共建筑;
2、公寓套型面積宜按套內使用面積計算,
最小使用面積(家庭型≥22㎡,單身型≥13㎡);
3、起居室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4m,廚房、衛生間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2m;
(LOFT型公寓需注意此條要求)
4、公寓應提供全裝修成品房,室內裝修宜采用裝配式裝修方式;
5、排水系統設計應采用同層排水方式。
全文:
1??總則
1.0.1??為貫徹落實居住租購并舉的住房政策,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提升公寓建筑設計水平,規范公寓建筑建設及管理,制定本標準。
1.0.2??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公寓建筑設計和建造。
1.0.3??公寓建筑設計應符合安全衛生、經濟適用、綠色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1.0.4??公寓建筑設計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術語
2.0.1??公寓
????滿足居住基本生活需求并提供公共生活與服務空間和設施,由專業化機構集中運營管理的租賃性建筑。
2.0.2??公寓套型
????可滿足居住等需求的基本單元空間,根據生活需求設置起居、睡眠、烹飪、盥洗、如廁、收納等空間,以及靈活使用的多功能空間。公寓套型分為家庭型和單身型。
2.0.3??公寓套型面積
????公寓套內使用面積。
2.0.4??居住性能水準
????保障生活居住空間、設備設施與室內外環境性能要求應有的基本水平,包括適用性能、環境性能、經濟性能、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等。
2.0.5??公共生活與服務空間
????全體居住者共同生活與使用的室內空間,包括公共活動空間和公共輔助空間。
2.0.6??通用設計
????在優先考慮老年人群與殘障人群適用性的基礎上,滿足廣泛人群使用的建筑室內外環境設計理念和方法。
2.0.7??模塊化設計
????模塊化是指將整體建筑系統自上而下地逐層分解成若干模塊層級的過程,而模塊化設計是各層級模塊自下而上進行系統性設計建造的方法。
2.0.8??并行設計
????統籌策劃、規劃、建筑、室內、結構、機電、弱電等各專業人員,與生產、施工和運營等相關全產業鏈協同工作的系統化設計方法。
2.0.9??智慧化技術
????采用提高生活舒適便利、健康安全以及能源利用等服務與管理信息化的技術,提供解決生活質量與能源消費等矛盾的技術方案,并實現高品質智慧生活的設計與管理方法。
3??基本規定
3.0.1??公寓建筑設計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要求,經濟、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間。并應與周圍環境相協調,營造方便、舒適和高效的外部空間,提供多樣化公共空間與設施。
3.0.2??公寓建筑設計應保證基本的居住性能水準,滿足適用性能、環境性能、經濟性能、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等要求。
3.0.3??公寓建筑設計應考慮建筑全壽命期的租賃性使用、維護管理和后期可靈活改造的要求,并應具有檢修更換的方便性。
3.0.4??公寓應提供全裝修成品房。
3.0.5??公寓建筑設計應符合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發展要求,應采用標準化設計和通用化部品建造的集成技術。
3.0.6??公寓建筑應符合綠色可持續發展原則,采用裝配式技術、智慧化技術和既有建筑改造技術等新技術、新產品,加強綠色建材的推廣應用,全面提高可持續建設與管理水平。
4??選址與規劃
4.1??一般規定
4.1.1??公寓項目應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城市功能分布和職住平衡等進行選址。
4.1.2??用地與選址應位于地質條件安全可靠、公共交通便利、生活環境宜居、市政配套齊全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的區域。
4.1.3??規劃應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及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則。
4.2??選址
4.2.1??規劃選址宜靠近現狀及規劃公交系統,并具備與現狀軌道交通站點或公交樞紐場站、道路接駁的條件。
4.2.2??新建公寓應結合城市規劃、城市功能布局和市場需求,在商業區、辦公區、工業園區、大型公共服務設施、重要交通樞紐等區域選址布局。
4.2.3??在城市更新區域,公寓選址宜優先考慮城市中心區,并靠近商業和辦公區。
4.3??規劃
4.3.1??公寓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市政配套設施的種類和配建水平應與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應與公寓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并同期投入使用。
4.3.2??公寓住區規劃與空間布局應做到結構明確、空間層次與序列清晰。
4.3.3??公寓室外應結合使用需求設置兒童、老人活動場地、公共空間和公共綠地,并宜配置健身、休閑、娛樂的設施和場所。
4.3.4??公寓住區道路應滿足消防、救護、防災和無障礙等通行要求,并合理組織人流和車流。
4.3.5??機動車停車位應合理布局,新建項目宜集中設置,改建、擴建項目宜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設置。
5??建筑設計
5.1??一般規定
5.1.1??公寓建筑應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符合性能和工程質量提升的設計原則。
5.1.2??公寓建筑設計應采用通用設計、模塊化設計和并行設計的方法,將設計與生產、運輸、施工、運營等全產業鏈和建筑全壽命周期的各階段統一協調。
5.1.3??公寓建筑標準化設計宜遵循少規格、多組合原則,滿足建筑標準化、部品模塊化與居住多樣化的要求。
5.1.4??公寓建筑應采用無障礙設計和適老化設計,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的有關規定。
5.1.5??公寓建筑的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有關公共建筑的有關規定。
5.1.6??公寓建筑的日照采光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50033有關旅館建筑的有關規定。
5.1.7??公寓建筑的節能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的有關規定。
5.2??套內空間
5.2.1??公寓建筑套型設計可根據不同生活居住的需求,設置功能空間和相應的設施設備;公寓套型平面應布局合理、動線緊湊、靈活可變,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遵循功能適用、結構規則和布局緊湊的原則;
????2??應采用標準化模塊進行組合的方法;
????3??應采用輕質墻體的大空間體系,滿足套內空間的靈活可變的要求。
5.2.2??家庭型套型應設臥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收納空間等基本功能空間和相應的設施設備,宜設置晾曬空間。單身型套型應有兼起居的臥室、衛生間、收納空間等基本功能空間和相應的設施設備,宜設置開放式廚房和晾曬空間。
5.2.3??公寓套型面積宜按照套內使用面積計算。
5.2.4??公寓建筑套型面積設計應確保適宜的生活居住標準,家庭型套型面積不應小于22㎡,單身型套型面積不宜小于13㎡。
5.2.5??公寓建筑起居室空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4m,廚房、衛生間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2m。
5.2.6??公寓套內的衛生間應設置坐便器、洗面器、淋浴器和排氣設施。
5.2.7??公寓建筑宜在套內入口門廳、臥室和廚房等位置合理配置收納空間。
5.2.8??當公寓套內不設置晾曬空間時,宜集中設置晾曬衣物的公共空間。
5.3??公共生活與服務空間
5.3.1??公寓建筑設計應根據用地條件、布局特點、管理要求設置公共生活與服務空間,公共活動空間建筑面積不宜小于1.0㎡/套。
5.3.2??公寓建筑門廳(大堂)內各功能分區應清晰,交通流線應明確,宜設服務臺、多功能區、公共衛生間、快遞收取空間或設施等。
5.3.3??公寓建筑宜根據類型、規模和服務特點與設施條件設置健身設施、公共餐廳與自助廚房等。
5.3.4??公寓建筑宜按照使用需求設置自動售貨機、打印、網絡等設施與空間。
5.3.5??公寓建筑公共部分的衛生間應設置無障礙措施。
5.3.6??公寓建筑宜設置洗衣房,面積應按洗作內容、服務范圍及設備能力確定。
5.3.7??公寓建筑垃圾間應集中設置,并應采取通風、除濕、垃圾分類等措施。
5.3.8??公寓建筑應合理設置或預留空調室外機位。
6??室內裝修與設備設施
6.1??一般規定
6.1.1??公寓建筑的室內裝修應符合安全、環保、節能、耐用和經濟的原則,滿足全裝修一體化設計的要求。
6.1.2??室內裝修宜采用裝配式裝修方式。套內基本裝修和設施設備配置要求宜按本標準附錄A的規定執行。
6.1.3??公寓建筑宜安裝空調和新風換氣系統。
6.1.4??設備設施及管線應符合檢修維護的要求,應在管線集中部位設置檢修口,宜采用管線分離的技術。
6.1.5??公寓建筑的排水系統設計應采用同層排水方式。
6.1.6??裝修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的有關規定。
6.2??室內裝修
6.2.1??公寓室內設計應遵循模塊化原理和模數協調規則,建筑空間和部品規格尺寸應選用標準化系列化的參數尺寸,并應滿足內裝部品通用性和互換性的要求。
6.2.2??室內裝修設計應滿足功能合理的要求,并應與其他各專業并行設計。
6.2.3??室內裝修宜采用標準化成套配置的整體廚房與整體衛生間。
6.2.4??室內裝修應設有給水排水、通風和電氣等設備,應分戶設置水表、電表等。嚴寒、寒冷地區應設置供暖系統和設備,并應設置分戶熱計量等裝置。
6.3??設備設施
6.3.1??設備設施和管線的接口應符合標準化通用化的原則。
6.3.2??廚房和衛生間的通風換氣宜采取水平直排方式,燃氣熱水器應有通風排氣措施。
6.3.3??室內各功能空間應考慮電氣與智能化等設備的數量和位置需求。
6.3.4??設備專業管線應合理利用空間進行管線綜合設計。
6.3.5??給水排水管道、供暖通風空調管線和電氣管線應符合列規定:
????1??給水系統宜采用給水分水器系統,并應采用分水器單管連接方式;
????2??給水排水管道宜敷設在輕質隔墻空腔或架空層內,宜設置檢修口,并應采取隔聲減噪和防結露等措施;
????3??供暖、通風、空調和新風等管道宜敷設在樓地面架空層或吊頂空間內;
????4??電氣管線宜敷設在輕質隔墻空腔、架空層或吊頂空間內。
6.3.6??公共管道應設置在共用空間內。
6.3.7??供暖方式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選用,宜采用低溫輻射地板供暖方式。
6.3.8??每套公寓的用電負荷宜根據套內建筑面積和大功率電器的設置情況計算確定,每套公寓的計量表應獨立設置,且宜采用遠程抄表系統。
7??室內環境
7.1??一般規定
7.1.1??公寓建筑在室內空氣環境、聲環境、光環境、熱工環境及通風環境等方面應滿足舒適、健康和安全的要求。
7.1.2??公寓建筑設計應對外圍護結構采取適宜的消除熱橋、防止結露和滋生霉菌的有效措施。
7.1.3??室內設計應進行環境空氣質量預評價,竣工時應進行空氣質量檢測。
7.2??空氣質量
7.2.1??室內設計應選用具有健康、環保性能的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或內裝部品。
7.2.2??室內空氣環境質量應關注揮發性空氣污染物、顆粒性空氣污染物、無機空氣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的達標狀況,控制有害物質的含量和材料品質,室內空氣污染物的濃度限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標準》GB?50325的有關規定。關注圖圖規范
7.2.3??公寓建筑的新風量或換氣次數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的有關規定。
7.3??聲環境
7.3.1??公寓建筑應對樓板、墻體、管道及電梯等部位采取系統的隔聲措施,并應對產生振動的設備采取減振、隔振措施。
7.3.2??公寓室內聲環境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的有關規定。
7.3.3??公寓分戶墻、分戶樓板、電梯井道、戶門、窗等部位的隔聲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50118的有關規定。
8??應用技術
8.1??一般規定
8.1.1??公寓管理應提供公寓使用說明書,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說明書應包括公寓的基本資料以及與使用、維護和管理有關的內容。
????2??說明書應對公寓的結構、性能和各部品(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指標以及安全隱蔽工程資料等作出說明,并應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3??應提供相關的公寓質量保證書。關注圖圖規范
8.1.2??公寓建筑應針對設計、施工和使用上的特點,對設備設施制定定期的日常檢查和維護維修計劃以及長期維修維護計劃。
8.1.3??公寓建筑建設應合理選用適宜的綠色建筑技術和材料。
8.1.4??公寓建筑應使用節水設備和器具,宜合理采用雨水利用與收集技術、太陽能熱水系統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
8.1.5??公寓建筑的照明應選用節能產品。
8.2??裝配式技術
8.2.1??公寓建筑的設計與建造宜滿足綠色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的要求,裝配式建筑的結構系統、外圍護系統、內裝系統、設備與管線系統應集成設計建造。
8.2.2??公寓建筑建設宜選用工廠生產的標準化建筑部品。
8.2.3??公寓建筑建設宜采用工業化的施工建造技術。
8.2.4??公寓建筑結構設計應按照項目實施工業化的具體標準和方式,結合構配件生產、物流運輸、裝配安裝等因素,采用相應的標準化預制構配件。
8.3??智慧化技術
8.3.1??公寓建筑設計應符合智慧技術管理要求,配置安全防范與運營管理等智能化系統。
8.3.2??公寓設計、建設和管理宜同步建設智能基礎設施,規劃互聯互通接口,并應建立智能安防體系及運營管理體制。
8.3.3??公寓設計、建設和管理宜應用智慧化技術對室內空氣質量、能源消耗等進行監控,建筑工程、設施、設備、部品、能耗等檔案及記錄應齊全。關注圖圖規范
8.3.4??公寓的能源收費、能源消耗監控系統設計應符合現行團體標準《住宅遠傳抄表系統應用技術規程》CECS?303的有關規定。遠傳抄表系統的功能與性能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民用建筑遠傳抄表系統》JG/T?162的有關規定。
8.3.5??公寓設計應采用燃氣泄漏報警系統,并應具有智能聯動關閥功能。
8.4??既有建筑改造技術
8.4.1??既有建筑改造為公寓建筑時應包括功能、結構、設施、套內空間和通用設計等方面的改造。
8.4.2??既有建筑改造為公寓建筑應遵循安全、適用、綠色、經濟的原則,因地制宜,應優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
8.4.3??既有建筑改造的公寓,其通風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的有關規定。
8.4.4??既有建筑改造的防火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有關規定。
附錄A??套內基本裝修和設施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