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碳中和”,就是不管排不排二氧化碳,在宏觀賬面上,碳都得清零。 實現碳中和要做兩件事,一是“減少碳排放”,二是“增加碳吸收”。但這兩件事哪一件為主,哪一件為輔,非常關鍵,因為它們的技術路線是不同的。 以“增加碳吸收”為主更簡單,減排是傷筋動骨。能把排放的碳全部吸收掉,就可以只做增量的事,不去破壞已有的事,包括已有的能源結構、產業結構等。
通過梳理2021年的政策文件,尤其是2021年10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這份文件,我們發現我國選擇了那條看起來更復雜的路徑,以“減少碳排放”為主,“增加碳吸收”為輔。
我國的這種能源消費結構,叫“生產型的能源消費結構”。
這種“生產型的能源消費結構”背后還綁定了巨量的資產。像火電廠、鋼鐵廠這些企業,都是依靠銀行貸款來獲得融資的。
以“增加碳吸收”為主,“增加碳吸收”主要包括兩件事,第一件通俗講就是種樹,因為植物能吸收二氧化碳;第二件叫“技術固碳”,就是用人工的方法捕捉空氣中的二氧化碳,然后把它再次利用,或者存儲起來。
技術固碳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成本。包括經濟成本,也包括“碳成本”,這是很多懂技術的專業人士常常忽略的。
目前的碳捕捉技術在底層邏輯上有著一個矛盾,就是這項工作本身需要專業的設備和裝置,而制造、運轉這些設備和裝置,又需要額外耗能。
一是目前技術太不成熟,二是起到的作用可能杯水車薪。再加上我們前面一講所提到的,發展新能源技術能夠讓我們擺脫資源依賴,推動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要減排,替代火電是關鍵。這意味著碳中和大戲中最重要的一幕,就是用清潔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在電力行業中,火力發電的占比最大,裝機容量占到全國總體的90%左右。要降低電力行業的碳排量,就必須找到某種清潔能源替代火電,成為發電的主力。
有潛力的備選選手有光伏、風力,還有核電。
我們選擇“減少碳排放”為主要途徑,按理說,火電就應該被清退。但事實上,火電不可能被一夜清退。
在碳中和前期,增加化石能源使用效率,一定會成為包括電力、石化等行業的重要發展方向。比如發展陶瓷膜分離技術,還有催化燃燒技術等。
“減少碳排放”是主要途徑,那僅僅解決電力行業的問題就不夠了。其他行業,比如交通運輸、建筑、鋼鐵、造紙等等,只要涉及燃燒化石能源,都需要找到替代方案。